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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1/10 13:18:00 来源: 浏览:()

根据《中共丹东市委办公室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宝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室字〔2015〕22号),设立丹东市元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科级),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 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根据《元宝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根据《元宝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下放的职责。

(三)增加的职责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

3、烟花爆竹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1000万元以下项目备案、审查、审核、竣工验收);

5、三类非药品易制毒经营单位备案

6、应急预案备案(县区属企业、县区安监局发证的企业在县区安监局备案);

7、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9、烟花爆竹经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0、烟花爆竹经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1、承接市政府下放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二)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六)监督检查较大以上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二)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人员编制5名(均为行政编制)。其中:局长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1名。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领导班子及分工:

局长:姜振辉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安委办、办公室、应急管理、执法大队、危险品及烟花爆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副局长:畅金强 分管人事、财务、政府采购、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所、地面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监管、法规等工作。

执法大队大队长:李隽 分管执法大队、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信访、协调消防和公安等具体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所所长:冷基海 负责职业卫生、地面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治理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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