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内容

2018年元宝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5 16:02:00 来源: 浏览:()

 

 

 

 

 

 

2018年元宝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元宝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

2018年)

 

 

 

 

 

 

 

 

 

 

 

 

 

   

 

 

第一部分    元宝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元宝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 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五、2018年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总表(空表)

六、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表

九、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空表)

十、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总表(空表)

十一、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表(空表)

十二、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表(空表)

第三部分    元宝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宝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为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上级党委及政法委的部署,对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2、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3、支持和监督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区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紧密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重大、疑难案件。

4、检查区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件,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依据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及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统一领导、部署本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7、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

8、定期分析本地区的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

9、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作用。

10、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督,决定奖惩事项,提出奖惩建议和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建议。

11、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元宝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元宝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元宝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元宝区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元宝区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元宝区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319.74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委政法委收入预算1598.7千元,同比减少359.1千元,下降18.3%。增减的主要原因:一是公用支出的大幅削减;二是2018年退休人员交由社保开工资,预算退休费大幅削减。

三、支出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委政法委支出预算1598.7千元,同比减少365.1千元,下降18.6%。增减的主要原因:一是公用支出的大幅削减;二是2018年退休人员交由社保开工资,预算退休费大幅削减。

四、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87.9千元。

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48千元(见附表)。

六、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政法委“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4千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公务接待费4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千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7千元,主要增减原因:公务接待费用开支的压缩。

七、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部门项目支出394千元全额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2018年元宝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批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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